而实际情况是:死者的哥哥李树勇告诉记者,李树芬死亡前的6月21日,她的同班同学王某自早晨至晚间约她外出玩。由于白天要做功课、洗衣服,李树芬于当晚20时许离家去找王某。(死者是主动去应约外出去玩的,说明两人关系还不错)当晚22时许,王某电话通知李树勇,李树芬当晚将留宿她家。至次日零时,李树勇再次接到王某电话,对方称李树芬已跳河。家属赶至并打捞起李树芬后,发现其已死亡。李树芬的尸体到目前为止,已经做过3次法医鉴定,第一次是县公安局,第二次是州公安局、第三次是省公安厅,3次鉴定都是一致的,鉴定结论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,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。提取阴道分泌物,未检出精斑。省里面的法医专家对尸体进行解剖,初步解剖分析的结果(正式报告要几天后才能出来),一、没有发现身上有被打的痕迹;二、没有发现死前有性行为。彭德全说,落水现场桥的栏杆约有1米多高,如果有人推她下水,她的身上肯定会有痕迹,但是在她的身上没有发现任何擦伤痕迹。李树芬死亡时在场三人的身份,称三人都是农家子弟,没有特殊背景。爷爷奶奶被打伤的这个事实不存在;婶婶被剪头发,关在公安局也不存在;其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,但是,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,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,之后,在保险公司门口被打,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,案件正在调查中。一个志愿者事件发生后进入瓮安了解情况,拍了很多照片,还与死者爸爸合影为证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倪兴云介绍,6月22日刑侦大队接到派出所转来的案子,说有人跳河,家属怀疑是谋杀。当时我们是刑侦大队责任区民警唐仕平将当事人带回刑侦大队审查,同时安排技术科周方兴科长带领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。因为局里法医去贵阳了,当天无法进行尸体检验。对3个在场人进行审查,3人的口供基本一致。同时据对死者检查看,没有发现有外伤。我们认为谋杀的证据不足,这3人作案的嫌疑不大。对这3人做了笔录后,暂时让他们回去随喊随到。当天晚上,法医回来,我们就进行了尸体检验,根据结果向领导做了汇报。因立案依据不足,做出不予立案决定。查明结论为自杀,根据治安条例和程序,发出通知书,并强制要求尸体火化,警察没有硬抢尸体,这是合法合理的要求。
关于李树芬为什么想自杀的原因分析。同李树芬一起去河边玩的3个同学被带到派出所询问。他们说,当时,死者站在河边说她父母对她不好,自己想死,如果能活下来,就好好活下去,接着做出要跳下去的姿势。同伴还以为她开玩笑。后来听到一声“我走了”,就看到她跳下水了,同去的男生就跳下去救,救了一段时间后,他们才打的110报警。派出所了解情况时,发现3个人都有很大的酒味。可以推断死者也喝了很多酒。年轻人喝酒后总是比较冲动。死者酒后想起自身的苦楚,比如父母对他们不好等等,产生厌世心理,冲动想一死了之。这完全有可能,所以死者才会说她父母对她不好,自己想死,如果能活下来,就好好活下去,接着做出要跳下去的姿势。
关于死者叔叔被打一事分析。与死者叔叔发生冲突的民警张明告诉记者事情经过:“22日发生事件后,23、24、25日连续几天都有死者的家属到我办公室,我们不断给他们解释。25日上午9时,我见一个穿黑衣服的人往我们大队里面冲,我就问他有哪样事,他回答是来玩的,我就用手拉住他说这里不是玩的地方,他用手来挡我,同时推我一下,当时我也推了他,我被他推到沙发上,我们队上民警桑崇刚和方军刚、王前过来拉住。他就喊着警察打人向局长办公室跑。几分钟之后,我们队长来了,叫我写个材料,把情况经过说明。我正在二楼写材料时,李秀忠和他的一二十个人在办公室外,李秀忠指着我说,就是他打的我,这些人就对我推推攘攘的,叫我带他到医院去。有个女的走上前来,用拖鞋打我的头,我没有还手。后来,有3个人来报一个抢劫案的警,我就和民警刘爽接待报警群众。几分钟之后,几个人闯进我的办公室来,一个女的提着一只高跟鞋进来,把我往外推,用高跟鞋往我的头上打,我被打出血。我急了想还手,被刑侦大队长倪兴云制止住。这就是冲突过程。”后来死者叔叔从派出所调查出来后,教育局办公室通知其协助做工作,之后,在保险公司门口被打,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,案件正在调查中。目前公安局决定把民警张明枪收了,让他停职反省。
对于网络散播的不属实的传闻和谣言,政府部门和各门户网站难道不该封杀和删帖吗?所以前几天各网站纷纷删了很多关于瓮安事件的帖子。但很多门户网站也错封杀了新华社公布事件经过及图片的新闻。这是美中不足的,因为给公众造成欲盖弥彰的感觉。
面对一种信息传闻,人们大多是本着“宁可信其有”的原则。在新闻发布会上,各方记者提问的依据正是这些传闻。可以说,正是这些传闻,导致这次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,造成6月28日下午4时左右,瓮安县城发生了约200人打、砸、烧县委、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机关大楼、那些不明真相的上万群众围观的严重群体性突发事件。
政府为什么那么快召开新闻发布会?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是正常的行政程序。政府必须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真相。但公众对传闻先入为主,所以对新闻发布会官方说法抱不信任态度。造成现在网络上存在大量质疑,新闻发布会公布的真相“被俯卧撑”了。
二、 对政府面对突发事件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反思
从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酿成一起严重的打、砸、抢、烧群体性事件,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因素。从22日到28日的大约六天时间里,死者亲属向政府讨公道时,政府官员是否避而不见?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何对事件的传闻麻木不闻不问不予澄清?造成信息不流畅,真相不明了,谣言传闻满天飞,充斥网络和民间。死者亲属无处申诉,只能上街拉横幅游行申冤,最终被黑恶势力利用冲击政府机关。今年5月刚刚生效的《信息公开条例》中明确提出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原则。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,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。对于政府部门来说,要充分认识到信息不公开、不通畅带来的恶果。对各种疑虑、猜疑、传闻,往往就会让民众认为是有猫腻,更有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诸如黑恶势力等利用。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时要求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”,这不光是对媒体的要求,也是对地方政府的要求。信息公开透明化,向公众及时说明真相,只有这样才能掌握舆论导向,正确引导舆论,才能不掩盖矛盾、不激化矛盾,才能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。政府部门要及时把握公众的信息需求和思想动态,把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和真相当成一种职责,这是真正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前提。同时对于这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干部要追究责任,及时公布处理结果,不要采取封杀网络的做法,从而恢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。


档案
日志
相册
视频


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